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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兰德斯的狗(英汉双语读物)
A Dog of Flanders

请点击打开图书预览,不能打开请与管理员联系。 (英)奥维达
肖毛

十月文艺 2007年01月 出版

暂无库存。

原价:19.0

开本:32 装帧:软精

关注年龄: 9~12岁 12~15岁 15岁以上

综合推荐级别: 5.0

 

红泥巴书评
【提要】 
    这是一个净化人类灵魂的经典故事。 
    尼洛是一个孤儿,和姥爷一起生活在安特卫普城附近的霍布肯村。一个偶然的机会,他们收养了一条被人遗弃的大狗帕奇。男孩尼洛与大狗帕奇的患难友情从此展开……尼洛和姥爷过着穷苦的生活,帕奇尽自己所能帮助他们,为他们拉车进城卖牛奶。尼洛虽然贫穷,却拥有惊人的艺术天才,他心中有一个高贵的梦想,并为实现自己的梦想不懈努力。然而厄运却接连不断:因为穷富之别,尼洛被迫远离小伙伴阿洛伊斯,年少的清梦被搁浅;村里发生了大火,他被全村人怀疑为纵火犯;姥爷在贫困交加的风雪夜死去;甚至连他和帕奇赖以栖身的小屋也被房东夺走。在世人都抛弃尼洛的时候,只有老狗帕奇和他不离不弃…… 
    男孩和狗一度分开。因为爱,尼洛把帕奇留给温暖的磨坊,自己却流浪在外。也因为爱,帕奇艰难而忍耐地在雪夜中追寻尼洛的踪迹与气味。他们终究要相守在一起。圣诞夜,在安特卫普大教堂里,他们肩并肩地躺在石阶上,沉睡在一个宁静幸福的梦境里…… 
    确切地说,这不是写给孩子看的书。把这个故事说给孩子听,也只是为了许给他们一份记忆……它所传递的深邃的爱与同情,它所缔造的信念与勇气,足以重构所有读者的精神世界。一百多年来,《佛兰德斯的狗》早已成为经典中的经典,曾经4度被拍摄成电影,根据本书改编的动画片名列日本“100个最经典动画场景”榜首。 
 
【编辑推荐】 
 
    拿到《佛兰德斯的狗》时,我不知道我会哭,眼泪像想要跃过幼稚园栏杆的小孩。如此欢跃而不受限制。被工作塞得满满当当的心,就像寒冷的房间里突然有了一线阳光,眼睛脆痛,受不了这灼热而滴下泪来。 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 ——安意如(作家) 
 
    所有那些能够感受到生命的喜悦与磨难,能够对宠物给予爱意与付出,能够无条件地去尊重一个贫苦的农夫,或者在灵魂深处有着敏锐感知力的人,都会被这个故事深深地感动。在故事的最后一页我泣不成声。这个永恒的故事属于每一个人。 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 ——毕泽尔(美国书评人) 
 
    对于上帝而言,尼洛和帕奇是没有分别的,没有人与狗的区分,他们是平等的生命。尼洛上天堂,因为他是无辜的,至善的;帕奇上天堂,因为它也是无辜的,至善的。 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 ——阿甲(儿童阅读推广人) 
 
    而今,一切都老了,风车,磨坊,钟声……一切都死去了,老人,孩子,狗……这个故事却不曾老去,死去,正因它里面深藏的爱与勇气,信念与忍耐……在这个不完美的世界上,比什么都活得更长。 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——匙河(儿童文学博士) 
 
    童话故事往往都很简单,但最单纯的故事,往往最具穿透力。因此,当《佛兰德斯的狗》成为经典在全世界广泛流传的时候,激发起来的,仍是善良和同情的感情。 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——杨小洲(书评人) 
 
【作者简介】 
    奥维达(1839~1908),英国维多利亚时代的著名女作家,生于英格兰,在巴黎长大,成年后移居伦敦。在英国,她开始写小说,并获得巨大成功。1871年,奥维达从英国来到佛兰德斯的安特卫普参观,为佛兰德斯画家鲁本斯所震撼,于是在第二年写出了在西方世界脍炙人口的经典故事——《佛兰德斯的狗》。 
    奥维达非常喜欢动物,总是积极地保护动物权益,她救助过很多动物,曾经喂养过30条狗。假如没有这些经历,她就不会把《佛兰德斯的狗》中的帕奇写得那么真实感人,令无数读者感动落泪。 
 
【译者简介】 
   肖毛,1969年生于哈尔滨,男性。爱猫且如猫一般独来独往,故以肖毛为笔名。 自1985年起,撰文200多万字。译作近70万字,包括《夏洛的网》等三部怀特童话及部分怀特散文,勒奎恩童话集《飞天猫》(四部)、《伊索寓言》、《彼得金一家》等。 
 
红泥巴推荐级别: ★★★★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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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一本关于狗的圣诞故事,足够催人泪下的…… (阿甲 ·2007年02月 ·相关链接
      最近读完肖毛兄新译的《佛兰德斯的狗》(A Dog of Flanders),感触很多,很想写点儿什么,多少算是给自己一个交待。但一直写不下来。感触实在太多,不知写什么好。  
      这本书的文字并不长,译成中文不过3万字吧。虽说是130多年前创作的故事,但肖毛的译笔清晰、雅致,而且富于感染力,读起来一气呵成,一点也不累。 
      可是我还是花了不少的时间去读它。因为,它多少有点让我困惑。 
      读第一遍时,读到最后,在那个风雪交加的圣诞平安夜,男孩尼洛躺在教堂的大拱石上,他那条名叫帕奇的老狗一路跌跌撞撞地找来,轻轻爬到男孩的身边,男孩与狗,搂在一起,等着生命的最后一刻……读到这里,我忍不住流泪了。可是,随后又困惑了。 
      因读到悲剧而一时伤感,本来也是很正常的事情,可为什么又伴随着困惑呢? 
      我仔细又读一遍,琢磨一番,似乎发现了问题的所在:原来这个故事最打动我的地方不是那个男孩之死,而是那条狗之死! 
      听说这部小说还被改编成动画片,于是我上网去找,居然能找到,下载来看了。大家一般把这部动画片翻译成《龙龙与忠狗》,也有译作《义犬报恩》的。动画片在故事情节上动了大手术,我感觉更加儿童化一些。 
      关于男孩尼洛之死,动画片的情节设计更为戏剧性,但其中的逻辑却更合理。 
      举例来说,小说中尼洛将帕奇在雪地上发现的钱包还给了磨坊主的太太,那可是一笔巨款,对磨坊主一家非常重要。磨坊主太太本来就喜欢尼洛,愿意女儿与他交往,女儿当然是非常喜欢他的。可看着尼洛留下狗,转身出门,她和女儿居然就呆呆地站着,既不拦也不追。等到磨坊主回家,一家人说是对尼洛感激不尽,“明天圣诞节”要接尼洛到家里一起住。可为什么要等到明天呢?他们又不是不知道尼洛的惨状。就算是帕奇最后追出去找尼洛了,一家人还是泰然过他们的平安夜。总之,我感觉尼洛之死,几乎可以说是女作家奥维达蓄意安排的,不太合情理。她这么安排,主要还是把着眼点放在那条狗身上。 
      而动画片中这一段的情节就合理多了。男孩是乘磨坊主太太和女儿不注意偷偷溜走的,外面正是暴风雪天,她们没办法追出去。等到磨坊主回家后,又等到那位画家上门要找男孩时,他们才发现此时的尼洛已经是无家可归了。但这时已经不知上哪儿去找男孩和那条狗了。 
      不过要论故事的动人,动画片还是比小说弱了许多。如果说作家在尼洛的问题上多少有些漫不经心,她在那条狗身上可是全力以赴的。在她的笔下,这条佛兰德斯犬虽然不能说话,但它有清晰的记忆,有很真挚的情感,还有一种强烈的责任感。一句话,奥维达赋予这条名叫帕奇的狗智慧和情感。 
      但是,这一点非常重要,奥维达所写的并不是一部童话,而是在她看来没有任何幻想色彩的写实作品。 
      换句话说,在奥维达看来,狗就是有智慧、有情感的。在这条狗的赤诚面前,那些城里人,那些村民,简直可以说是猥琐的。天国的大门口,这条狗比那些人更有资格踏入。 
      如果多少了解一点奥维达的生平,可能不难理解她对狗的这种态度。她是一位很早期的动物权利倡导者,在普通人看来可能还很极端。她救助过许多动物,一度曾喂养过30条狗。据说因为书卖得不错,她一度也挺富裕的,但由于不善理财,晚年也是穷困潦倒度日。 
      不过关于她的个人生活的资料很少,我总怀疑她的婚姻家庭生活很可能不是很美满,或许是长期独居的。当然这纯属瞎猜。希望有朋友能帮忙进一步找找这方面的资料。她的原名其实叫Maria Louise Ramé,因为小时候说“Louise”这个词不准,发成“Ouida”这样的声音,后来她便用Ouida做了笔名。 
     
      关于狗,这个话题现在说起来还有点敏感的。 
      今年本来是狗年,新年伊始,到处都是狗,狗玩具、狗挂历、狗这个、狗那个,总之各种狗东西,当然也少不了真正的宠物狗。那个时候,狗嘛,就是吉利祥和嘛! 
      可到了年尾,狗现在怎么了?到处在查狗、打狗,人人见狗,或避而远之,或怒目而视,此无他,狂犬病闹的。准确地说,不是狂犬病,而是“恐‘狂犬病’症”。不过回想起那年非典,你在大街上咳嗽一声,人家也是这么看你的。真正可怕的并不是“非典”本身,而是“恐‘非典’症”。 
      可是,人与狗怎么能相提并论呢?(奥维达如果从坟墓里跳出来,肯定会反问:怎么不能呢?) 
      虽然我也养狗,也爱狗,但还不想走得那么极端。我只是觉得,在人与狗的关系上,人的确是应该好好想一想的,如果不动用理性,恐怕真要赶不上狗了。据说,聪明的狗大致也会有三、四个月婴儿的智力,所以不要小看哦。 
      有的人喜欢养动物,有的人不喜欢养,都很好;有的人养动物来帮助日常的生活,有的人养动物是为了当宠物,都很好;爱养动物宠物的人也有很多种,比方说,有人爱养猫,有人爱养狗,也都很好。这本来就是个多元的世界,如果世界只有一种色彩,那倒是件恐怖的事情。 
      说来有趣,爱养猫和爱养狗的人还各有说法呢。“挺狗派”说,猫很奸,有奶便是娘,还是狗好,忒忠诚;“挺猫派”说,猫那叫有独立“猫格”,狗那叫“愚忠”,跟好人还行,跟错主人就成恶犬了! 
      关于狗的“愚忠”,我也很有些想法。发给朋友的信中写了一段,顺附在后面: 
     
      我想全世界,估计也会是日本人最喜欢这种故事了,前两年有本《导盲犬小Q》也有很类似的地方。那条导盲犬在我们看来也是愚忠至极,当它的盲人主人去世后,它已经无法再成为任何人的狗。但这正是狗的天性。它们曾经是狼的一族,本能遵从着首领,无论好歹,对首领不能抗拒。它们本来是人类最好的帮手和仆人,当人类社会日渐文明,它们从社会经济功能上已经基本上失去了存在的意义。狗的存亡,在文明社会里,完全取决于人类的态度和心情。无用的东西,人类可以毫不留情地消灭它们。最可悲的是,它们仍然盲从着主人,仍然愚忠至极。 
      《佛兰德斯的狗》对狗的态度不是童话式的,狗在故事里也有一定的思考能力,还有情感的能力,但对作者而言,那是一种写实的描写(或许在另一群人看来,这种描写是非理性的)。但她对狗的情怀完全是宗教式的。故事结尾的处理是具有宗教象征意义的。尼诺被人类社会遗弃了,帕奇也是被遗弃的,他们被上帝收留了,他们一同死在教堂里,两幅关于基督与十字架的画卷下。对于上帝而言,尼诺和帕奇是没有分别的,没有人与狗的区分,他们是平等的生命。尼诺上天堂,因为他是无辜的,至善的;帕奇上天堂,因为它也是无辜的,至善的。关于人的至善,标准大概是心知肚明的。而对于狗而言,所谓至善其实就是忠诚,绝对的忠诚,也就是愚忠。 
      人很复杂,狗很简单。对一群人至善的人,可能对另一群人恰好是至恶的;狗是否至善,仅相对于主人而言。你善待人,人未必善待你;你善待狗,狗必善待你。大概正是因为如此,有些人宁愿更爱动物而不是人。简单也是一种幸福。 
     
      当我写下这些莫名其妙的文字时,亨利(就是我们家的狗,准确的说是我女儿筱音的狗)正趴在沙发上打盹呢,它时不时会抬眼看看我,它的眼神总是那么好奇的、讨好的。我们有时也会尝试给他读本图画书,特别是书中有亨利的故事,可他显然不感兴趣。有时候我真想跟他谈一谈,关于人生与狗生,关于人与狗的关系,关于“我到底应该如何与狗相处”的问题。我也不知道,万一他要是跑丢了、或被打死了、或病死了、或将来老死了,那时我还会不会伤感到流泪的程度。 
      但我非常肯定,筱音会哭的,而且会非常伤心。因为孩子也很简单。 
      简单的确是一种幸福。 

    书评人打分: ★★★★★

内容摘引

佛兰德斯之旅

——《佛兰德斯的狗》导读

尼洛

看过《丁丁历险记》的读者都知道,比利时布鲁塞尔有一尊专为小记者丁丁和小狗白雪竖立的塑像。你知道吗,比利时有个叫霍布肯的地方,那里也有男孩和狗的塑像?跟丁丁塑像相比,这个男孩看起来有点忧郁,一只手抚摸着身下的大狗,仿佛正在沉思。

这个男孩是谁?请看右边的图片,他的名字叫尼洛,我们将在后面介绍给你们的,就是这个男孩和一条大狗的故事。尼洛是一个孤儿,和年迈的姥爷一起生活在安特卫普城附近的霍布肯村。他有着很高的绘画天赋,梦想有朝一日能成为鲁本斯那样的大画家。

 

帕奇

这条大狗的名字叫做帕奇,它是尼洛惟一的朋友。

帕奇具有优秀的品质,身强力壮,忠诚善良,气质高贵,情感丰富。可惜,它从前却没有遇到关爱自己的朋友,被一个大酒鬼折磨得九死一生。当帕奇遇到孤儿尼洛,两颗孤独的心开始紧贴在一起。

 

阿洛伊斯

阿洛伊斯是我们故事中的女主角,她是个漂亮的小女孩,尼洛深爱着她,她也深爱尼洛。她的爸爸是磨坊主,在小村里最有权势。他认为尼洛是没出息的穷小子,不允许女儿跟尼洛交往。

 

尼洛与帕奇

贫穷的姥爷是尼洛惟一的亲人,他每天都要拉着小绿车,去安特卫普城卖牛奶。为了帮助他们,帕奇主动承担了拉车的重担,每天跟尼洛一起进城。

尼洛是自尊的天才男孩,当他发现阿洛伊斯的爸爸嫌弃自己,就开始远离阿洛伊斯,总是躲在一间小棚子里精心创作他最好的作品。安特卫普城将在十二月举办少年绘画比赛,尼洛准备用自己的作品赢得冠军。可惜,厄运却接连不断:姥爷卧床不起,磨坊意外起火,尼洛竟被村民怀疑为纵火犯。在一个风雪交加的夜晚,姥爷不幸去世,因交不起房租,尼洛在圣诞节前夕被房主赶出小屋,与老迈的帕奇一起在街头绝望地流浪……

 

佛兰德斯之旅

这是个感人的圣诞故事,曾被西方人誉为“关于人与狗的第一故事”。

1872年初版以来,《佛兰德斯的狗》不知曾出版过多少版本,也不知曾被译成多少种语言,仅在美国亚马逊图书网站上就可以查到260种不同版本。此外,美国导演豪厄尔·汉瑟尔、爱德华·斯洛曼、詹姆斯·B·克拉克曾在191419351959年分别把它拍摄为同名电影。1999年,美国导演凯文·布鲁迪再次把它搬上银幕。1975年,日本曾把它改编为同名动画片。

可是,就算你把这些电影和动画片都看过,大概还会感到遗憾,因为它们对很多细节都没有说明,或是说得不清楚。假如想做合格的“尼洛迷”,你必须弄清这些问题。为此,你不能不读英国女作家奥维达1872年创作的儿童小说《佛兰德斯的狗》,因为它是许多同名动画、电影和尼洛塑像的基础。

?不过,《佛兰德斯的狗》的原著已诞生130多年,在今天的读者看来,它的历史背景和故事中的地名都比较陌生。为了扫除这些阅读障碍,我们可以先作一次简单的佛兰德斯之旅,因为故事的背景正是19世纪比利时的佛兰德斯。

 

佛兰德斯的过去

从前,西欧有个地区,叫做尼德兰,大体包括法国东北部、比利时西部、卢森堡的部分地区。尼德兰是荷兰语,意思是“低地”。后来,人们把比利时、卢森堡和荷兰统称为“低地国家”。

佛兰德斯是尼德兰南方最发达的省份,中世纪,这里作为尼德兰的一部分,归属法兰克王国,11世纪后分属德国和法国。13371453年,英法两国曾为争夺它而展开“百年战争”。16世纪佛兰德斯曾经归属西班牙王国,1794年又被法国吞并,作为拿破仑的海军基地。1839年比利时独立,划归比利时。

佛兰德斯的象征是一头直立的狮子,这种图案在1162年初次出现在纹章上。1302711日,使用狮子图案的佛兰德斯军队,在独立战争中击败法国。所以,佛兰德斯将这一天当作公共假日,还把狮子图案画在官方旗帜上。这种旗帜为黄色,上面的狮子为黑色,带有白色轮廓线,爪子和舌头都是红的。

 

安特卫普

现在,我们要去安特卫普看一看,因为它是尼洛最爱的城市。

安特卫普位于佛兰德斯平原上,横跨斯凯尔特河两岸,距北海不到100公里,有运河通往马斯河。在《佛兰德斯的狗》里,尼洛经常在佛兰德斯平原上和帕奇做游戏,或是坐在斯凯尔特河边,望着从运河开往北海的船只,静静地想心事。隔着北海,可以望见英国;1871年,奥维达曾经从英国来安特卫普参观,在第二年写出这个故事。

对这个城市的名字由来,有个古老的传说。从前,有个叫安提贡的巨人霸占了斯凯尔特河,向过往船只征收过路费,交不起钱的水手都被他砍掉一只手。后来,有个叫布拉博的勇士杀死巨人,把他的一只手投进斯凯尔特河。从此,当地人都把这里叫做“投出一只手”,这句话是佛莱芒语,发音跟“安特卫普”相同。

为纪念布拉博,人们在安特卫普格罗特广场竖起一尊布拉博抛出断手的铜像。广场西面,是雄伟的市政厅(1560年建成),尼洛参赛的绘画作品就是在这里交出去的。

 

安特卫普大教堂

?安特卫普历史悠久,城内有许多中世纪建筑,但尼洛最爱安特卫普大教堂。它是比利时最高最大的哥特式教堂,占地约2.5英亩,始建于1351年,1521年建成,前后耗时169年。教堂为大石柱拱形结构,里面有125个林立的圆柱。在那个凄惨的圣诞夜,帕奇曾在这里找到尼洛,陪着他告别人世。

安特卫普大教堂的钟楼高达123米,内有47口钟组成的排钟,由三个工匠前后用一个世纪造成。尼洛曾多次在霍布肯对它眺望,诉说心中的梦想。

 

鲁本斯的城市

?鲁本斯是佛兰德斯大画家,长期生活在安特卫普。对热爱鲁本斯的尼洛来说,安特卫普就是鲁本斯的城市。所以,他爱去埋葬鲁本斯的圣雅克教堂(始建于1491年),也爱去美丽的鲁本斯故居,但他更爱去安特卫普大教堂,因为那里存放着三幅鲁本斯的杰作:《圣母升天图》、《钉上十字架》和《抬下十字架》。可惜,由于没有钱,教堂不许尼洛欣赏后两部作品,他直到临死前才完成这个心愿。

如今,人们可以在安特卫普大教堂外面看见鲁本斯塑像,在大教堂入口看见一幅描绘尼洛和帕奇的镶嵌画。

 

尼洛的家乡霍布肯

现在,我们将要来到旅途的终点——霍布肯。

霍布肯原先是安特卫普城郊的一个村子,如今已成为斯凯尔特河边的一个小镇。关于霍布肯这个名字的由来,有个有趣的传说。据说,有个小孩不小心把三明治掉进斯凯尔特河,只好着急地大喊:“霍——布肯!”在佛莱芒方言里,“霍”的意思是“别走”,“布肯”的意思是“三明治”。从此,人们便把这里叫霍布肯。

?霍布肯离安特卫普只有5公里,假如坐有轨电车,半小时就能到达。在这里,你能看到1985年竖立的尼洛和帕奇塑像,还能买到跟他们有关的旅游纪念品,甚至还可以品尝到印有他们形象的巧克力呢。

?以前,这里始终默默无闻,自从奥维达创作出《佛兰德斯的狗》,每年都有大量游客来此参观,想要亲眼看看尼洛的故乡,很多游客都是外国孩子,他们正是通过这部作品才知道了美丽的安特卫普和伟大的鲁本斯。

 

帕奇的品种

每个看过《佛兰德斯的狗》原著或动画片的朋友,都会被尼洛的天才和善良打动,也会为帕奇的悲惨身世感动。当然,我们更会为帕奇对尼洛生死不渝的友情感动,甚至也想收养像帕奇那样懂事的大狗。那么,帕奇究竟是什么品种呢,能干那样的重活?可惜,作者在原著中没说,只把它笼统地称为“佛兰德斯的狗”。

从原著对帕奇外貌的描写来看,它可能是佛兰德斯畜牧犬。这是一种大型牧羊犬,身高5869厘米,体重2740公斤,耳朵位置高,肌肉发达,腿脚宽大,体毛粗糙。它外表凶猛,但举止文雅,聪明敏捷,嗅觉灵敏,以勇敢忠诚和意志坚定著称,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曾被用来通信和救难。

从帕奇的颜色和性格来看,它也可能是被比利时狗俱乐部宣布为绝种的比利时獒犬。这种狗为淡黄褐色,跟帕奇相同;身高6978厘米,体重4550公斤,更符合帕奇的“大狗”身份。更重要的是,这种狗对家人充满爱心,工作起来不知疲倦,与帕奇的性格完全相符。

 

狗,人类永远的朋友

在这个故事的结尾,人们把尼洛和帕奇合葬在一起。在今天看来,这种做法似乎有点新鲜,可这却是人类的一种传统。

据美国考古学家莫里调查,一万多年来,世界各地都出现过“葬狗”行为。人们既给狗造坟,也修建过人狗合葬的坟墓。世上最早的狗坟出现在14000年前的德国,人类与狗的交往历史也可以上溯到那时。

在中国,考古学家在距今七八千年前的遗址中发掘过狗骸骨。中国人对狗的驯养至少从三千年前的周代就已开始。几千年来,我国从南到北都有人养狗,它的忠厚和善良总是一再将我们打动。现在,很多城市都在呼吁“打狗”,因为狗给我们的生活造成了某些不便。

可是,纵使你把狗驱赶得再远,只要一息尚存,它总会回到我们身边,与我们同生共死,无悔无怨,就像尼洛的朋友帕奇一样。其实,每一条狗都是帕奇,千万年来,它们始终是我们最忠诚的朋友,最亲密的伙伴。

 

    现在,我们的旅行可以结束了。下面,请你翻过这一页,读一读帕奇和尼洛的故事吧。


 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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